邻水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张网和赶网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8 人气:
项目概况:
邻水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张网和赶网采购项目采用询价的方式采购服务单位,现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服务商参与报价。本服务采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邻丰水投采〔2022〕16号
项目名称: 张网和赶网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4.8万元
最高限价:4.8万元
采购需求:订做张网2 幅,规格分别为50米×10米×8米、40米×10米×7米;赶网20根,规格均为150米×12米。
合同履行期限:5天以内。
质保期:1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公司或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资格审查内容
供应商在本次采购前应提供以下证件(证明、证书)原件及其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携带至开标现场,并在监督单位的监督下接受采购人的资格审查,具备条件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本次的投标,否则视为无效供应商。
1.公司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复印件;自然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公司必须提供开户许可证;自然人必须提供本人银行账号。
3.公司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不用提供)。
4.自然人必须提供银行征信证明。
四、采购相关说明
(一)询价时间:2022年7月22日下午15:00时。
(二)询价地点:邻水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541990325
(四)报名相关事宜
1.时间: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不含法定节假日)。
2.方式:线下报名(邻水县鼎屏镇西街10号)
3.报名资料:
(1)公司提供:介绍信(介绍信上务必填写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的扫描件)或法人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鲜章的扫描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的扫描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的扫描件)。
(2)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盖手印,身份证上务必填写联系方式)。注:以上证件及资料缺少,则报名无效。
(五)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
中选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中选供应商必须通过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入采购人账户。如不按时缴纳,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
五、计量和支付办法
1.本项目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六、采购须知
1.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过程中,结合自身能力和市场行情进行密封报价,但报价不能高于我公司给出的控制价,高于我公司控制价则废标。
2.中选后严禁转包、分包,否则,取消其中选资格。
3.若出现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不足三家,视为本次采购失败,采购失败后赓即按公司采购办法以其他规定的方式进行。
4.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审查内容必须真实有效,督查单位汇同公司相关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按需要进行回访。
5.资格审查贯穿于采购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其投标资格。
6.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私下有串价行为,如果发现有串价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此次采购活动,另选供应商进行下次采购。
7.本项目币种均为人民币。
8.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邻水县丰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七、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括:响应文件封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不提供)、报价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自然人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自然人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其它资料。
2.响应文件按采购人提供的格式填写并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各一本并分袋密封。响应文件每页需加盖供应商企业鲜章(自然人需盖手印)。当正本与副本报价不一致时,以正本报价内容为准。未按规定内容、要求和格式制作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并被采购人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资料补正。
3.响应文件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超过截止时间送达响应文件者,将被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本次采购而被采购人拒收。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带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自然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迟到者视为主动弃权而不能参加本次采购。
八、采购原则及其他
(一)采购人工作人员、监督人员、供应商签到。
(二)本项目采取控制价范围内密封报价方式确定中选人。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需结合询价内容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名和综合报价,且报价不能高于采购人控制价,高于采购人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现场作废处理。经评审后符合要求的所有供应商中报价最低者为中选候选人。当供应商报价最低者相同时,报价相同者在不高于第一次报价条件下,进行第二轮报价,直至出现控制价内最低报价为止。
2.宣布采购结果。工作人员根据报价记录结果,确定并宣布1名中选人。
3.询价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并无异议后发送中选通知书。中选方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或未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选人资格,并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重新确定中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