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国家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2-15 人气: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县委关于集中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工作部署,扎实做好专项清理工作,持续优化创新服务环境,努力营造干事创业、投资兴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现将受理群众监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
受理时限
2022年2月至2022年6月
二
受理范围
全县国家公职人员(含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主要包括以下行为:
01
本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独资经商办企业的;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的;在企业、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中占暗股、干股、由他人代持股的。
02
本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03
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04
未经批准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
05
利用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违规挂证领酬的。
06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管辖的地区或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的。
07
退(离)休领导干部未经批准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的;经批准兼职但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退(离)休后3年内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的。
08
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09
教育、医疗等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一般工作人员违反行业或系统禁止性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10
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三
举报方式
(一)来信举报:邻水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二)来访举报:邻水县信访局群众来访接待大厅,邻水县纪委监委信访接访室
(三)电话举报:(0826)12388、3221119
(四)网络举报
http://sichuan.12388.gov.cn/guanganshi/lingshuixian/中共邻水县纪委、邻水县监察委员会网络举报平台
邻水县集中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
从事营利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